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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公告
2017年 第2号
因海关总署发布2015年第15号公告修订了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审定完税价格有关规定,湛江海关决定废止2014年第4号公告。
因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正式实施,根据工作实际,湛江海关智能化快速通关模式不再适用,湛江海关决定废止2015年第1号公告。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特此公告。
湛江海关
2017年10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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